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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二章 还得我来(鲜花加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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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维新,小公主井姣最大的追求者之一。

早年,出现过小公主打断商贾之子四肢的事情,让大多爱慕者在远处止步,唯有弓维新不同,他自幼拜拳法大家为师,习得一身武艺,又饱读诗书,满腹经纶,文武双全,长得也是一表人才。

要说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,弓维新可不是,他曾经一人独斗三名持刀歹徒。

习武之人粗鲁无礼?弓维新也不是,他有十步作诗的事迹广为流传。

火国当中,最有可能得到小公主青睐的就是他了。

被问之人一愣,紧而将脸上的嘲笑换成了狠厉,“你说什么?你可知道我是谁?敢与我这么说话?”

“老子哪知道你是哪根鸟毛,刚刚直打哆嗦,现在想在我身上找优越感?”

“你小子找死!”他扬言就要动手。

“滚一边去,别挡我路。”陆程也没多给他脸,直接一脚踏过去。

陆程虽然没修习过什么功法,但却服食过客栈中的种种美食,身体排除过杂质,并且得到过淬炼,比普通人要强大不少,他这一脚岂是一个书生能躲过去的?瞬间就被踹翻。

此时见到弓维新,刚刚与陆程叫嚣那人赶忙闭上嘴巴,被呵斥也不敢还口,灰溜溜的钻进人群当中。

陆程一看,心中一想,呦,这火国还是有爷们存在的么,刚准备出声跟弓维新交谈两声,就看到对方怒目对向自己。

“我不管你是谁,打狗也要看主人,此时我有要事,不与你计较,后面再与你清算。”他对陆程说道,言语中尽是不屑。

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踹了个跟头,让这人脸上无光。

“你想死么?可知道我是谁?”他想拿身后的势力来压陆程一头,却又被一人呵斥。

“不要再在这丢人现眼了。”

人群中,又有一名男子走出,他不像众多学子那样身穿学士长袍,反而是一身劲装,腰间挂了一把佩剑,脚上踏着马靴。

他这身打扮,一样与周围学子们格格不入,但此时却没人敢出言对他做什么嘲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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