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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九十五章 柴信的特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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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即使是在相同境界当中,实力也会有极大的差距。

比如原着中的罗峰,在还是宇宙尊者境界的时期,由于星辰塔和羽翼,还有诸般强大秘法、手段的加持,便已经被很多强者视为“五阶宇宙之主”。

十四阶之中,每一阶之间的实力差距,都十分巨大。

各阶具体实力大致如下——

第一阶是初入宇宙之主,生命基因层次100倍,连究极秘法都尚未创出,至宝兵器也很普通。

权限最高的存在,乃是整个宇宙海的至高规则——柴信转化修为时,所引动的金光,便是至高规则的具象显化!

即便是原始宇宙本源意志,也根本不可能违背至高规则。

至高规则虽然严酷,但却也凡事都讲“规则”,只要修行者不触犯规则,便不会进行毁灭。

换言之,如果真神或是真神以上的存在,触犯了至高规则,那么至高规则便可以借原始宇宙本源意志,对该存在进行毁灭性打击!

在那种情况下,纵然是在起源大陆都称得上至高无上的神王级强者,也要身死道消。

第二阶,生命基因层次达到1000倍,并且创出究极秘法,拥有还算不错的至宝,可以视为“普通水准”。

第三阶在原始宇宙就算是不弱的宇宙之主了,可以称为“巅峰水准”,如坐山客的二弟子焱帝,还有鸿盟的燧石之主等。

第四阶可以称作“顶尖水准”,如罗峰的师叔冰峰之主,神眼族的安永之主等。

而在至高规则运转之下,就有着这样一条不可触犯的规矩——

任何存在处于原始宇宙当中,实力都不可超越宇宙之主的极限!

在这个基础上,各族强者便以宇宙之主的战力为基准,划分了很多个实力阶层。

从原着来看,总共至少有十四阶。

这十四阶,纯粹就是一种战斗力的划分,而不是修为境界的划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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